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漏了这一步,必罚房东!佛山已有近1000间出租屋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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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9 12:53:2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佛山房东们注意了!未实名登记租户的房东,将会被罚款!佛山已经有人被罚了!
从年初至今,佛山禅城公安已查处违法违规出租屋近 1000 间,其中没有按要求登记租住人信息的出租屋约占 3 成。未按要求登记租住人信息,房东被处 200 元以上的罚款。


办案民警对事发地进行回访。图片 / 禅城公安
出租屋未实名登记易成治安漏洞
8 月 5 日,禅城公安接到事主报警求助,称 2 台手机在房中被盗走。接报后,办案民警迅速调查,并在 24 小时内将嫌疑人抓获归案。
嫌疑人被抓后,案件仍未结束。8 月 7 日,民警对事发地的出租屋进行回访,当民警检查租客登记状况时,发现案发地出租屋屋主并未如实登记租客信息。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七条,房屋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居住的,或者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处 200 元以上 500 元以下罚款。民警随后将该出租屋房东孙某带回澜石派出所接受询问,并作出罚款 200 元的处罚,同时要求他立即做好整改。
无独有偶,普君派出所民警在对日前破获的一起电动自行车盗窃案进行回访时,民警发现房东却没有登记嫌疑人的入住信息。房东也因《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七条,被处以 200 元罚款。
" 不管是案发地还是嫌疑人居住地,只要出租屋、短租公寓房东或经营者未落实实名登记的,都是违法违规行为。" 禅城公安相关负责人介绍,在确认警情后,民警会在 24 小时内对发案社区和嫌疑人居住社区进行回访,查找和修补治安漏洞,做好防范宣传和巡逻防控工作,发现未落实登记责任的屋主,将予以警告和处罚,杜绝潜在的治安隐患。
短租公寓专项整治
为进一步净化辖区治安环境、封堵辖区治安漏洞,佛山禅城公安结合 " 破小案 " 工作,在今年 8 月全面启动短租公寓和出租屋专项治安整治行动。
禅城公安相关负责人介绍,在行动中,公安机关将通过专项整治工作,建立健全短租公寓、出租屋治安管理制度,依法打击未按规定登记查验租住人身份、" 黑旅业 "、" 黑中介 " 等违法经营行为。
除了禅城区,南海区也早在 6 月份出台了《南海区出租屋综合治理及公共服务准入机制工作方案》,要求实行出租屋登记(备案)制度;8 月起,对全区出租屋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相关法律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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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六条:电信、互联网、金融业务经营者、服务提供者未按规定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或者对身份不明、拒绝身份查验的客户提供服务的,主管部门应当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十万元以上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住宿、长途客运、机动车租赁等业务经营者、服务提供者有前款规定情形的,由主管部门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下罚款。
2、《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七条:房屋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居住的,或者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处 200 元以上 500 元以下罚款。
房屋出租人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进行犯罪活动,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处 200 元以上 500 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 5 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 500 元以下罚款。
3、《广东省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第十八条:出租人或者其代理人、承租人、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未按照本规定报送租赁房屋信息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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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佛山发布
▍法律顾问:广东禅信律师事务所  0757-83109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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