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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深圳海关消息,日前,该关隶属皇岗海关在福田口岸查获一名女性旅客携带钻石入境,案值人民币 112 万元。目前,案件已移交缉私部门处理。
8 月 8 日晚,福田口岸,从香港到深圳的入境旅客有序通关,海关关员正在进行自主挑查。一名背着背包的女性旅客被关员截停,并被要求到海关查验区接受检查。在旅客背包的侧袋中,几个不起眼的透明小塑料袋引起了关员的注意,掏出来一看,竟是一粒粒光彩耀眼的钻石。经查验,该名旅客携带整钻 603 粒,重 29.7 克,碎钻 29.29 克,共计 58.99 克(即 294.95 克拉),案值人民币 112 万元。
当值关员小孙表示,该名旅客过往并无违规记录,携带钻石过关是受 " 朋友 " 所托,事成可获得数百元酬谢。
对此,海关提醒广大市民朋友:帮朋友携带物品入境需谨慎!携带自境外获取的黄金珠宝、钻石等高价值贵重物品,应主动向海关申报,经海关认定可予以缴税放行。仅为数百元好处费就企图蒙混过关的行为将涉嫌走私,加之钻石价值高,很容易构成刑事案件,被追究刑事责任。
【记者】张光岩
【通讯员】潘宣伊
【作者】 张光岩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 + 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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