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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纪轻轻,却要在监狱中度过人生最美好的一段年华,令人唏嘘。大路朝天,怎么走都行,可偏往歪门邪道上冲,终吞苦果,也不奇怪了。好在还有改过自新的机会,牢狱之灾未尝不是一种警醒和磨炼,可以打掉邪念和浮躁,知道遵纪守法行事,脚踏实地走路。
●时间:近日
●地点:龙岗
●人物:法官、李某等嫌疑人
● 7 名二十几岁的男女青年,聚在一起,企图靠诈骗发财。近日,龙岗法院对这宗团伙诈骗案作出一审判决,以犯诈骗罪和传授犯罪方法罪,分别判处七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至十个月不等,他们中最大的 24 岁,最小的还不到 20 岁。
龙岗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李某等七人先后加入了一个名为 " 太阳神公司 " 的组织担任业务员。该公司实质上是一个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的组织,其成员冒充未婚女性通过网络平台与男性网友交友,获取信任后,再编造五花八门的理由向对方借款,收取转账后又以各种理由拒绝还款。
该组织由低到高分为一至五级业务员,要成为一级业务员需要缴纳 10200 元," 公司 " 收钱后便会将其安排到以 " 家庭 " 为单位的小组里,小组高级业务员再对其进行网络诈骗技巧的培训。业务员将诈骗所得上缴给 " 公司 "," 公司 " 则按照其缴纳的金额依次晋升级别,晋级后便依级别大小获得他人诈骗所得分成。同为一个 " 家庭 " 的业务员,平时居住在一起,方便实施诈骗时相互配合,并由 " 家长 " 进行管理,公司还不定期对每个 " 家庭 " 成员进行调整。
法院还查明,七名被告人参与诈骗的次数、金额多少不一,总额近 13 万元,其中李某参与诈骗 5 起,诈骗金额 39838 元,张某参与诈骗两起,诈骗 4400 元,同时其还对多名组员进行诈骗技巧传授和培训。
龙岗法院认为,李某玲、梁某荣 2 名被告人诈骗数额巨大,梁某赞等 5 名被告人诈骗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案发后,梁某赞委托家属赔偿被害人 18500 元,并取得了被害人谅解,对其可酌情予以从轻处罚。7 名被告人对诈骗罪均当庭表示认罪,认罪态度较好,依法予以从轻处罚。遂判处李某玲有期徒刑 3 年 2 个月,并处罚金 3 万元;判处梁某荣有期徒刑 3 年,并处罚金 3 万元,其余被告人分别得到了相应刑罚。本案中,依法向各被告人追缴赃款共计 106038 元并分别退还给各被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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