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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央视财经】
日前,全国首例 " 虚假申报型 " 操纵证券市场犯罪案件在上海公开宣判,牛散 " 唐家班 " 最终落网。
" 唐家班 " 是资本市场上名气很大的游资牛散,由几名唐姓亲友组成。团伙利用班底成员大量开立账户,制造火爆假象诱骗投资者高位接盘后,立即撤单。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全国首例 " 虚假申报型 " 操纵证券市场犯罪案件,分别对三名唐姓被告人处以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据悉,自 2012 年开始,唐某甲伙同唐某乙、唐某丙,通过频繁申报与撤单,影响股价与交易量,操纵了包括华资实业、京投银泰、银基发展等在内的多只股票,违法所得共计 2580 余万元。
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段爱群:这类犯罪的最大的特点是隐蔽性。他们为了规避公安部门的侦查、监管部门的处理,往往不断地采取变化手段,比如改变 IP 地址、在不同设备上进行操作。另外,直接被操纵和控制的证券账户,有几百个甚至几千个。
事实上,被告人唐某甲早在 2017 年就曾被证监会处以 12 亿的天价罚单。审判长告诉记者,虚假申报型操纵市场行为在过去仅仅被处以行政处罚,此次案件的宣判意味着首次将这类行为入罪,在犯罪行为的认定、明确裁判规则等方面都具有示范意义。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审判长 李长坤:首例将操纵证券市场违法行为入罪,我认为这也改变了以前对于这类行为,仅仅作出行政处罚、违法违规成本过低的不合理局面,也直面了证券市场的痛点和难点。
此外,修订后的《证券法》于今年 3 月 1 日正式实施,新《证券法》对不以成交为目的的虚假申报行为做出了更加确切的表述,同时进一步加大了对相关违法行为的惩治力度。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审判长李长坤表示,明确将虚假申报型操纵证券市场行为,规定在《证券法》第 55 条,以前都是作为兜底的条文规定进去的,但这一次是明确规定在《证券法》的条文里。另外,还加大了对操纵证券市场违法行为的惩治力度。对于罚款的处理,以前是违法所得的 1-5 倍,现在是 1-10 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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