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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xuanxuan521 于 2020-9-10 08:14 编辑
一个人先遭恶人诬告,身受不白被调查,继而遭到诬陷致使身心受到难以言状的巨大痛苦,直至身陷囹圄。身处这种境地他该如何做?
宁夏环境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环科院)前任院长聂惠军,这些年所遭遇噩梦般的经历,较之前述犹过之无不及。先是被一个对他存有极大敌意离职一年的员工,恶人先告状,仅凭“由这名员工在财务领取凭证上签字10万余元,聂惠军领款”的假证,就被定性贪.污;此后,就是违背疑罪从无的刑法规定,将环科院购买外包服务的18万元算作贪.污,威胁证人做假证,不惜刑.讯.逼.供套取证据。之后,就是职务被免,公职被开。究竟是什么外因,使一个涉案28万元的涉嫌贪.污案件,当事人到处喊冤申诉,多家媒体轮番报道,这背后暗藏何种玄机?之前更有不明真相的媒体人,在主流媒体上将聂惠军描述成六大纪律全违反的公职人员,在坊间大肆渲染,让人匪夷所思。
该如何搬开强加在自己头上的一座座大山,正本清源,还原事实真相?还是听听聂惠军的讲述。
马涛违规报销,被查处后恶人先告状
据聂惠军说:2013年12月23日,我由宁夏环保厅任命到下属企业宁夏环境科学研究院任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院长。刚到任不久就有人反映新任规划科研部主任马涛弄虚作假,时而报销的专项课题票据,都是以前遗留项目的费用,无法核实俱查,单位财务又找不出具体不能报销的理由。所以院里就安排会计对凡马涛负责的项目结题三年有余额的课题进行收账,马涛由此开始对我和环科院怀恨在心。
2014年下半年,院领导集体做出决策要对环科院内部各部门进行成本核算,马涛知道这样一来就堵住了他套取现金的财路。于是他寻找各种借口找环科院各领导轮番闹事、吵架。时任院办公室主任的董孝章,被马涛无理取闹气得浑身发抖,病发回家休养。
之后,环科院领导们达成共识,不能任由马涛胡来,2015年5月份,将马涛等人拉帮结伙套取资金的情况两次向环保厅纪.检组写信反映,但当时已明确环科院要移交国资委管理,正在做移交工作,没有引起重视。
由于此举未得到上级部门的重视,未立即处理,马涛更自以为是,胆子比以前更大了。马涛于2015年5月,他以为他负责的科研课题离开他无法完成,便以辞职相要挟。环科院研究认为,人才可以引进,决不能把环科院风气带坏,立即批准他辞职。
不过,马涛的离职,也确实给单位造成了影响,比如他当时负责的《沙湖流域生态安全调查与评估》、《宁夏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规划》两个专项课题,在马涛离职时未做移交,将电脑资料格式化删除,导致后面人接手做项目时,什么资料都找不来,什么数据也没有,但绩效工资已被他提前套取。
2015年6月,马涛等人辞职后,仍然打着环科院的旗号在社会上招摇撞骗。
马涛离职后,对环科院怀恨在心,伺机报复。2015年下半年马涛纠集黑社会成员,先后两次作案,将停放在国贸新天地停车场内环科院越野车,后窗玻璃砸坏,并盗走车内物品,两次财产损失共计5万多元。
聂惠军说:2016年环科院安排后任会计将专项资金、银行、现金明细账和马涛虚报冒领套取资金的凭证票据进行复印拷贝。还没有来得及向国资委移交材料时,就遭到了恶人先告状,马涛已先行一步,到相关部门举报我,诬告我“贪.污一千多万”,2016年8月宁夏国资委相关科室仅凭马涛的不实之词将我“两规”。
别有用心,制造证据继被诬陷
2016年7月15日,在环科院全体职工大会上,组长丁军宣布“聂惠军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群众纪律”,聂惠军被停职检查。会后聂惠军到国资委找丁某问:“我违反了这么多纪律,也不给我个文件,并且证据都是什么?”丁军气狠狠地说:“证据以后会有的,以后会让你签字的。”随后将聂惠军“两规”开始制造证据。
2016年9月的一天,办.案人员拿出记账凭证:“马涛说了,有10万元,是他签的字,但钱他没有领。”
聂惠军说:翻开现金日记账我看到,马涛报销的那段时间,清楚的记载着好多笔“支付马涛差旅费、支付马涛业务费”等等记录,总计有十几万,我对办.案人员说“你看,这不是很清楚吗?”那人如获至宝,合起账本就走了,我以为是找马涛核实去了。
聂惠军继续说:可是两天后,那人一进门厉声说“康萌(时任环科院出纳)说了,这个钱给你了,你拿了,分三次给你的”。
聂惠军立即回答说“咋可能,没有的事”。之后他再怎么解释都是徒劳,那人根本不听,换来的是无休止的体罚和殴打。面对无休止的殴打体罚,我只能说“我没有印象,康萌咋说就按康萌说的吧”,那人这才高兴的按照康萌的说法给我做了笔录。
错误地将环科院购买外包服务当成贪.污
聂惠军说:被“两规”期间,个别别有用心的人又将环科院18万元购买宁夏惠民公司监测数据的监测费认定为“贪.污”。
在此,不得不说聂惠军“贪.污”这18万的事,一是这18万定性错误,二是这18万根本没有到聂惠军个人腰包。
坐在记者对面,聂惠军说:“环科院对外向一家民营公司购买的环境监测服务费18万,被认定为“贪.污”。这纯属是个别人的别有用心。
这家惠民公司的法人张兵是我妹夫。但因此有人就笃定我与惠民公司有利益输送方面的关系,只能让证据证实我的无辜。
聂惠军接着说:环科院没有监测能力,所有的监测业务全部外包,因为宁夏煤电鸳鸯湖电厂二期监测数据必须要在冬季采暖期结束前完成,非常着急,对公的监测机构收支两条线,职工没好处不愿意做,只能向社会上的民营监测机构购买服务,我当时也认为可行,所以就在宁夏煤电鸳鸯湖电厂项目的环境现状监测数据上,环科院决定选择向惠民公司购买外包服务。事后感到此举确实有些失当,但把这一事实看作是贪.污,确实于法无据。
其实,环科院将宁夏煤电鸳鸯湖电厂二期项目的环境现状监测业务委托给惠民公司张兵,张兵又将此监测业务转包给了宁东的环境监测站,费用是由张兵先付给宁东监测站的,张兵取得监测数据交给了环科院,环科院才把监测外包服务费18万元转给了惠民公司,鸳鸯湖电厂环评报告使用的监测数据就是当时的那18万元做成的,早已被环评报告采用,事发时项目都建成运行了,法院也确认18万元监测费惠民公司用于日常开支,并没有输送到聂惠军与张兵手中。
意志坚定,坚信白的就是白的
一直上诉申诉直到重获自由,聂惠军走上了艰难的维权之路。他首先要做的就是还原事实真相。
首先聂惠军就是打电话询问康萌笔录的事,这是本案的定案依据。康萌说,彼时国资委相关人员“天天”叫她过去,次数“数不清了”,被逼的没办法“不是我那样说的,是马涛说的”,“反正当时肯定是有原因的,他们推断呀什么的.....总之,最后跟马涛说的一样”,这就是康萌笔录的形成过程。
现在看来,马涛为什么当时不敢一次报销完而要分期挂账,是他当时自己也心里害怕,虽然自己胆大妄为却也做贼心虚才挂的账吧,分批把钱报出去他可能觉得更安全些吧!这是最合理的解释。不然他把手续履行完,程序走完为什么当时不一次报销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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